杭州一***性質團伙以討債為名施行違法立功活動。據調查,該團伙每月非法收入近20萬元。昨日,記者從杭州市中原區***得悉,**已對這起***性質組織立功案作出終審訊決,被告人謝強(文中均為化名)、浩楠、文濤等15人被分別判處****十四年至八個月不等刑罰。
經查明,自2008年以來,謝強在杭州市二七區注冊成立“安督商務咨詢效勞部”,對外自封“安督討債公司”。公司收羅了一批社會閑散人員,以討債為名施行違法立功活動。該團伙經過在媒體打**、發名片、網站推行等方式,打著合法討債的幌子誘騙別人來簽約拜托討債。團伙成員找到債務人后,以恫嚇、毆打、**人身自在等手腕強行索債。
在找不到債務人或索債無果的狀況下,謝強團伙便敲詐、訛詐拜托人的錢財。
為控制手下成員,謝強迫定了嚴厲的公司章程和組織紀律,請求團伙成員隨叫隨到,一切成員一概運用化名、綽號等。為提升在杭州市討債行業的影響力,謝強指使手下成員到其他討債公司**、砸場子,并插手行業紛爭等。